申請「南山公墓登錄文化景觀」,由筆者具名,以重現府城水文促進會名義,二月二十七日提出。盼了四十七天,終於收到葉大人所屬單位的回文,回文,並不意外的是「官樣文章」:
「經查臺端非旨案申請標的之所有權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0條規定,本處將籌組專案小組前往勘查或訪查,作成列冊追蹤與否之決定;惟其涉及土地範圍眾多,本處刻正清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繼承人資訊,以利依法完成通知程序,爰現勘時間另函通知。」
筆者回應:
「非旨案申請標的之所有權人」。敬佩葉大人屬下的功力,此一個資不知怎麼拿到的?也感謝葉大人證明本人「應該」沒有先人安葬南山。捍衛南山,守護祖墳是大是大非的事,無關「所有權」。函文並未明言,非所有權人是否影響審查程序?
「籌組專案小組前往勘查或訪查,作成列冊追蹤與否之決定」。報告葉大人,既然有本人個資,卻不知道民政局早已開始全面普查南山公墓?
「土地範圍眾多,本處刻正清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繼承人資訊」。敢問葉大人:您真的不知道南山大部份是公有地?普查得耗費多少時間?普查期間,多少祖墳已經被刨除?葉大人應該真的不知道南山的祖墳快速的,大量的刨除中。刨墳者如果具備葉大人敬重、審慎的態度,當下,怪手不致於剷向祖墳。
「現勘時間另函通知」。現勘,本人消受不起,何況,坐等葉大人現勘,南山已經刨掉多少墳?
如此官樣文章,預料之中,卻正式申請列「文化景觀」,乃守護南山祖墳不得不隱忍,走法定程序罷了。葉大人是否可以期待,當然了然。
並非胡亂質疑葉大人,筆者曾經擔任臺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審查委員兩年,對審查程序稍有了解,近二十年來,曾多次建議多處古蹟列籍:透過林易煌議員的,有大井、成大多座校舍等。擔任審查委員時建議光華街的府城垣遺址,以及湯德章紀念公園等,之後透過胡姓友人,先後向兩位副市長建議媽祖宮旁隘門、廣安宮,以及王姓宗祠等。曾陪其中一位副市長勘查隘門。而湯德章紀念公園,以及忠義國小裡的休憩所,好像跳過現場勘查程序就通過了。葉大人,請不要和本人談審查程序。
面對南山數十萬先人,葉大人可以啟動文資審議,依法擋下刨墳的怪手,能擋卻不擋,是否因此種上刨墳業障,並非凡夫能夠知曉,不過,刨墳者的冠冕,不知葉大人是否已經安穩戴上?
必須敬告大人的是:整體處理南山即便是賴清德的決策,但情勢可能已經改變。守護南山,除了較勁,就是「比人頭」,捍衛祖墳,只有「政治」一途。
再提醒葉大人:即便無視刨墳果報慘烈,但,大人風華正茂,面對政治,可不要選錯邊。(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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