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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地下永久軌東移是一個不智、不公、不義的政策。且細言之:

 南鐵地下化,在民國八十年前後,連戰擔任台灣省主席時拍板。當時地下永久軌施作在目前鐵路下方,施工期間,在鐵路東邊設臨時軌。此案曾執行多年,並且有相當進度,光是筆者手邊的資料就有八十四年「台中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專案工作小組」的「鐵路地下化完成後效益」、「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立體交叉存廢與交通維持計畫」等簡報,以及八十七年成大建築文教基金會和鼎漢工程顧問公司的「台南市區鐵路地下範圍及沿線土地使用與都市設計調查研究規劃」服務建議書等等。工程預算,各級政府分擔比例:中央百分之五十,省政府百分之四十,台南市府百分之十,工程時程七年。由於永久軌並不東移,對沿線居民影響比較小,當年並沒有雜音。

 南鐵地下化,九十八年重新啟動時,竟然是「南鐵東移」。永久軌可以不東移卻東移,尤其有三百餘戶人家權益嚴重受損,因而導致進度延宕四、五年,甚至還將有無休無止的抗爭。南鐵東移的發想者和決策者,當初的構思太單純、太不周延,近幾年甚至流於意氣用事。名諸不智,誰曰不宜?

 至於不公,試看,目下再偉大的公共工程「強徵」民地、「強拆」民房都不太可行,何況多達三百餘戶人家。試問,為甚麼被犧牲的一定是他們?南鐵東移,公平嗎?

 既然原方案並不東移,在原軌下施工的工法除了明挖,還有替代方案,而且都可行,竟因考慮不周,衍變成意氣之爭而執意東移?再則,強徵房地不打緊,離譜的是,徵收的地價可能不及市價的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如此欺凌小老百姓,不知些曾經高舉「居住正義」大纛的官員們如何解讀?尤有甚者,一棟透天房子竟然換不到半間號稱「照顧住宅」的樓上公寓。如此不公、不義,卻安上「照顧」兩字,決策者直把市民當白癡?

 南鐵東移,如此一個不智、不公、不義的案子,竟然定案。

 民國一○五年十月十七日,官方意氣昂揚地下令:「開始拆除作業」。

 既已施工,接著,很可能出大事。

 天地為鑑。

2016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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