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二十年來,政客為求取唾手可得的「政績」,更著眼於「見報」,並以現成的民俗活動最為便捷,因而臺南「做十六歲」,原本樸實、誠摯的議禮,遂被惡整。筆者擔任報社總編輯時,針對官方和民間瞎搞民俗的亂象,曾規劃專題探討,有筆者的引言和評論:
▲前言
「做十六歲」是府城人重要的儀禮,已傳承約兩百年。近二十年來因公部門的關注而逐漸「盛行」,市政府每年推出不少相關「活動」,辦得相當熱鬧。民俗儀禮「推廣」、「發展」的同時,儀禮也變得很多元,有登山、騎腳踏車遠行等,做十六歲的名堂不少。對於活的、發展中的民俗,無妨多元,無妨正向發展自然延伸,至於當下的一些呈現,類似六歲出「鳥母宮」,是否適當?是否偏離了民俗的基本精神?是值得探討。
▲做十六歲,臺南特殊的生命儀禮,外地並不多見,緣起可能是兩百年前,清中葉,臺江陸化之後,五條港碼頭工人主要集聚地,今西羅殿一帶的地方民俗,有說和勞動力結合。當年碼頭工人的行規,童工只能拿成年人的一半工資,當童工十六歲,成年了──當時的標準,做十六歲也昭告世人,孩子成年可以領全薪。
無論拜不拜神,只要不拘泥是否崇拜偶像,做十六歲,終究是一個讓孩子懂得低頭、感恩的儀禮,尤其十六歲,適逢叛逆的年紀,透過酬謝神明,讓孩子懂得謙卑,總是蘊含教育意義和正向的力量。
做十六歲的儀式,一直到民國八○年代前後,一般人家都相當「素樸」。家裡有十六歲的孩子,陰曆七月七日,兒童的護神七娘媽生日那天,一大早,買些供品,以及七娘媽亭,到開隆宮祭拜,祭拜最後階段,親人高舉七娘媽亭,做十六歲的孩子從亭子下繞過,有的還穿過桌下。拜拜後,焚燒七娘媽亭獻給七娘媽,儀式結束,中午宴請諸親好友,似延續昭告世人的原始意涵。做十六歲請客,不收紅包,不過「禮多」的賓客會送禮品以慶賀。
到開隆宮拜拜之外,有些人還在家裡祭拜。在家裡祭拜,當年可是「眩富」,經常是「殺豬倒羊」的鋪排,祭品非常隆重。不像到開隆宮拜拜,即便七娘媽亭有大有小,但無論貧富,擺在供桌的祭品大多雷同,何況誰會刻意留意某人的供品是甚麼。為了「省事」,大多不在家裡做十六歲。
做十六歲是家族大事,尤其外婆家,可要送「厚禮」,禮金、禮品,禮品中,從帽子到襪子齊全,象徵有頭有尾,如果高中進入好學校,一併慶祝一番,「禮數」更豐富。
府城做十六歲,二十多年前開始轉變。在開隆宮廟埕長大的東亞樓負責人畢黎麗,以宣揚「做十六歲」為志業,透過國內外媒體的宣傳,傳揚到國外,並回向台南。
畢黎麗以她業務上的方便,加上嫻熟多種外國語言,認識不少外國友人,為他們導覽、解說府城的生命儀禮,府城做十六歲因而多次上了英、日語雜誌,甚至及於北歐。不但長年耕耘,畢黎麗幾以一人之力促成臺南和日本仙台的七夕文化交流,後來及於京都冷泉家族,近幾年持續和廣州珠村往來。透過做十六歲和多個城市聯結,宣傳民俗亦行銷城市。
或是畢黎麗的努力,前臺南市長施治明以來,做十六歲儀禮,市府逐漸參與、重視。連戰擔任省主席時,列為重要民俗。原本單純的儀禮竟也「多樣化」,對「做十六歲」的儀禮「將來」,好壞難料,尤其繁複、擴展的同時,切忌稀釋了原來的意涵。年前有老人家「做十六歲」,日前竟然有「發奇想」者,讓幼兒煞有介事的「做六歲」,比照「做十六歲」,「鑽七娘媽亭、出鳥母宮」。民俗、儀禮這麼演變,實無以名之。
老人家「做十六歲」,尤其教導六歲孩子「做十六歲」,或「做六歲」適當嗎?如果多少相信七娘媽照顧孩童一直到十六歲的民間信仰,六歲的孩子,怎麼「鑽七娘媽亭」,怎麼「出鳥母宮」?六歲「出鳥母宮」之後莫非不再需要鳥母保佑?依的是啥「古禮」或那一家的民俗禮儀?有心教導孩子認識地方民俗,讓孩子觀看影片,簡單可行,大可不必突發奇想。
目下,奇想不只一端。對於民俗,公部門鬆手為宜,像做十六歲,只要做好開隆宮附近街道的環境維護,就是最大的助力,其他,讓民俗歸民俗吧。
(20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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