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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還需要幾座城市音樂廳?建音樂廳是為工程工程?或為高鐵臺南特區消化土地?如此奇怪的詰問?值得探究內情。

 民國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民進黨提名臺南市長參選人黃偉哲在臉書上說:

 「台南的音樂人才很多,但是適合展演的空間不足,因此,我們希望未來能爭取在『南台南副都心』新建『台南城市音樂廳』。」

 臺南市文化局配合黃參選人的發言,同時宣佈工程計畫,當天的報導,大意是:

 「文化局證實,位在東區小巨蛋原址改設專業的城市音樂廳,一大一小廳,座位分別為一千、四百位,總經費約二十億元。」

 黃參選人對於「城市音樂廳」的進一步發言,報導這麼寫:

 「民進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黃偉哲十七日偕民進黨議員及參選人在巴克禮公園召開記者會,催生城市音樂廳落腳東區原小巨蛋用地時表示,臺南文化中心興建已三十四年,音樂專業廳舍有必要,他並舉兩年前莎拉布萊曼來台南演唱,觀眾冒雨聆聽,相當失禮。」

  報導還說,「黃偉哲搞錯了,莎拉布萊曼演唱會是去年在體育場舉辦的,當天並未下雨。」

 按,黃參選人說:「適合展演的空間不足」,如此說辭,吾人無意界定為「信口雌黃」,不過和事實可能有相當距離。且看「臺南政府文化局每月藝文活動」公告:今年第三季臺文化中心演藝廳的活動,音樂項下,七月沒有,八月兩場,九月七場。戲劇,七月、九月各一場。舞蹈,八月、九月各一場。七、八、九,這三個月,七十多個工作天中,只有十三場,以演藝廳的演出一天使用一場次計,只不過使用近六分之一,還有六分之五的時間留白。七、八月,暑假期間是吸引觀眾最熱門時段,竟然只演出四場,其中音樂只有八月兩場,然則,對於「適合展演的空間不足」的說辭,參選人總有義務舉證,到底根據啥?至於目的,當然不可能藉「假新聞」推「蚊子館」。

 姑且不論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使用率超乎想像的低,黃參選人舉的實例是,「莎拉布萊曼來台南演唱,觀眾冒雨聆聽,相當失禮」。按,當天筆者曾到臺南體育場聆聽演唱,至於有沒有下雨,並非重點,黃參選人卻以此作為新建「專業的城市音樂廳」的有力說辭之一,有點嘲諷的是,文化局提出的因應策略是「專業的城市音樂廳,一大一小廳,座位分別為一千、四百位」,想想,一個必須在體育場舉行的大型演唱會,如此「一大」有「一千位」的格局,敢問參選人,可要打掉多少間「大廳」的隔間,或多少倍規模的城市音樂「大廳」,臺南才可能免於「淋雨」的「失禮」?更離譜的是,原來的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有一千八百○三個座位,既然要求不再「淋雨」,那就應該換來一間可以容納數千人,舉世僅見,超級大大的「專業的城市音樂廳」,怎會換來一個小氣吧啦,僅約原來演藝廳百分之五十五大小的小小玩意?

 黃參選人還說,「臺南文化中心興建已三十四年,音樂專業廳舍有所必要」,言下之意,因為屋齡已經三十四年,所以必須有新的「音樂專業廳舍」,這不知來自那一家的邏輯推演?但吾人不得不說,黃參選人,您錯了。之所以犯錯,可能是黃參選人留學美國,不知道歐洲有很多著名歌劇院啟用於十八世紀、十九世紀,屋齡已兩百餘年、一百餘年。其實黃參選人熟悉的美國波土頓,波士頓的大歌劇院建於一九二八年,屋齡九十,至少是臺南文化中心「祖父輩」的建築。然則,屋齡已經三十四年,就必須有新的「音樂專業廳舍」,黃大參選人是基於那一家的建築常識?抑或國外的案例都不適用於臺灣? 

 至於規劃中,原本位在「東區的小巨蛋移到仁德區高鐵特定區」,這蘊涵多個問題:可以預見的未來臺南沒有消受一萬五千人小巨蛋的福份。臺南比較需要的是「中型體育館」,可是,位在市議會東北邊的經國體育館用地,已經被剁成三、四塊。此時,中型體育館移到小巨蛋用地,也是個好策略,不過,公共政策的推演不可能如此單純。

 由於原先規劃的小巨蛋用地「必須」興建音樂專業廳舍」,小巨蛋當然要挪移,而且移到仁德高鐵特區。當整個案子推演到此一階段,或可了然,音樂專業廳舍」計畫,除了為工程而工程,為了同屬非建不可的小巨蛋另覓用地,竟同時幫臺灣高鐵公司「清倉」,如此過程看似複雜,卻一舉多得,更是個環環相扣的完美計畫,偉大!不愧是「參選人」。(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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