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南山刨墳,先摘錄一段「奇文」。臺南市「民政局表示,目前南山公墓……現有取掘的作業,都是家屬自己進行的,沒有用公權力或公家力量去挖的。」敢請民政局顏長振標到南山公墓,將這一段話朗誦一次。
發函通知遷墳,竟說「都是家屬自己進行的」,敢發佈如此假新聞,顏大人當然睡得心安!
為了守護南山公墓,全區保留,重現府城促進會今年二月申請南山全區列「文化景觀」。四月,提出十一座墳墓列古蹟,近日還將陸續提出。明知市府著眼於土地開發利益,列文化景觀或古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還是走文資程序,除了給黃偉哲以及顏振標之流的官員摘除刨墳冠冕的機會,關鍵在對「人性」仍抱持期待。
列「文化景觀」是個好理由,何況黃偉哲一上任就將龍崎地景公告「暫定」文化景觀。南山的地景、地貌,加上文化蘊含不下於龍崎,龍崎可以,南山當然也可以,但,府城缺少一位拿12.12%選票的陳里長,大人先生當然皇皇大言:「都是家屬自己進行的」。
老天有眼,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總幹事蔡佳樺日前在南山發現史前遺址。希望黃偉哲把握機會,根據「國家文化資產網」,「提報列冊追蹤程序」:「遇有急迫危險,逕列為暫定史蹟,文化景觀,準用文資法第20條進入指定或登錄審查程序。」將南山「暫定」文化景觀,暫停開發遷葬。
公墓列「文化景觀」有前例可循:民國一○四年十月十五日,臺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審查委員會將「六張犁政治受難者棄葬區」登錄為「文化景觀」。「六張犁」可以,南山也可以。
只要不為「利」所蒙蔽,只要認同斯土斯民,對祖墳有崇敬之心,南山早該全區保留。
官爺們刨墳刨得心安理得?
自主刨墳?二○二○年一月,府城人會告訴38.02%的市長答案。(2019.05.06)
(圖說:刨墳市長。吳明憲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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