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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過想:類似主掌臺南市政府交通文化業務若葉大人之流,值得區區在下二十餘次為文哄抬?葉大人真的這麼偉大?然而,月前看到市政府發佈「領先全國『臺南考古中心』」啟用新聞稿,加上新近又有遺址出土,只好拉拉雜雜,意態闌珊地再次向大人先生致意。

 市府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新聞稿指出:領先全國!「臺南考古中心」初期以公部門的試掘調查計畫為優先,未來將與成功大學考古學研究所、臺南藝術大學博物館學與古物維護研究所合作,開啟考古遺址保存分享、交流、互助的新模式,擴大臺南市考古遺址「工作能量」。

 即便看不懂新聞稿中,「考古遺址工作能量」的意涵。不過,徒法都不足以自行,何況一個葉大人手下的三級單位?尤其根據以往經驗,不能不質疑的是,再大的工作能量對於地方的歷史遺址,文化積累可能有若何助益?且看近年來的幾個案例:

 首先是飛雁新村案,民國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報導:都發局表示,審議認為地下文物雖然被試掘出來的有限,但飛雁新村基地已確認為大湖文化遺址,基於保護文化資產優先,決議通過全區保留,不進行開發案」。雖然「遠雄已付給國防部部分價款,但該案為都更案,必須報請市都委會審查」,經「文資審查認定有遺址、歷史建築……將依都計審議結果,與地主國防部及遠雄展開後續合約協商」。基地裡「傳原通訊所」的登錄範圍,將油槽及其控制室一併納入。

 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報導:北區重興里日軍靶場,南側土地軍方已賣給建商,最近挖掘出部份靶溝,試掘後,文化資產管理處表示,建物必須退縮,不能影響遺址。由於「基地已賣給民間」,「無法再保留」。

 按,此處「賣給民間」,「無法再保留」的基地位在「市定古蹟三分子日軍射擊遺址」南側,賣方同樣是國防部,同樣有日據「遺址」,為何飛雁新村「一併納入」遺址,重興里卻以「基地已賣給民間」而「無法再保留」。敢問葉大人,這是啥原則?手下有「領先全國」的「臺南考古中心」,對此一結果如何圓說?

 還有續集呢!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報導:「市定古蹟三分子日軍射擊場遺址」,挖出疑似清季「旗兵營」牆基。

 按,市定古蹟南側,「基地已賣給民間」,「無法再保留」的遺址的延伸地段,預期將挖出更多遺構。葉大人該當怎麼出手?怎「圓」?且拭目以待。

 再看,民國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成功國小地下遺址考古」結果,且摘錄筆者舊稿:

 文資處成功國小校區史前考古遺址與臺南縣署遺構的調查結果:史前遺址,於成功國小五處探坑出土史前文化遺址,但「數量不多」,「文化層並不明顯」,決議暫不列冊追蹤。

 按飛雁新村的結論是,地下文物雖然「被試掘出來的有限」,但飛雁新村基地「已確認為大湖文化遺址」兩相對照,一個縱然「有限」,但「確認為大湖文化遺址」;「有限」和「數量不多」兩個辭,到底差異有多大?「數量不多」判定「文化層並不明顯」,但一挖就是遺址,莫非意謂「成功國小地下遍地遺址」!何況那裡還是臺灣縣署故址──判定「生、死」,不外服務政、商?

 因「領先全國『臺南考古中心』」設置而意態昂揚的葉大人,怎麼面對成功國小史前遺址和縣署遺構?還將名留青史的是,竟搭配搞教育的陳大人,行將拭去成功國小。

 考古的呈現,猶如肥皂劇一般?對於疑似清季「旗兵營」牆基出土,遺址是否保留?是否列管?如何管?筆者不敢置喙,不過,有點好奇的是,可能預設葉大人手下的「考古中心」會給甚麼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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