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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者曾經這樣摹寫臺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臺南鐵路東移被迫遷戶陳致曉教授:
 「陳教授是紐約科技大學電機博士,專長光電控制、傳輸,在此一領域有數十項專利,年少曾隨府城幾位前輩文人學習詩文。如此一位專擅現代科技,具備深厚人文素養的學者,竟因『南鐵東移』走出學院,投入社會運動。看到他靜坐抗議會場,和警察拉扯,被警察拖著走,眼鏡掉在地上的場景,除令人不捨,更難免今夕何夕,孰令致之的喟嘆。」
 民國一○七年十月十五日,陳教授投書「風傳媒」,質疑《臺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因言賈禍,臺南市政府於十月二十六日自訴陳致曉妨害名譽,要求陳致曉在四大報全國版版頭下方刊登一日的道歉啟事,不排除對連結《臺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一文者採取法律行動。
 臺南市政府提告陳致曉案,民國一○八年一月四日上午九點半第一次開庭時,筆者到場旁聽。陳教授之所以賈禍,緣起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為了龐大的土地開發利益而「鐵路東移」,迫遷三、四百戶人家,陳致曉也是被迫遷戶,乃帶領被迫害者長年抗爭。為維護權益,除了走上街頭還為文反駁市府。年前,質問市府和建商集團之間可能的「隱情」,市府竟提告。
 四日上午,步履沈重、內心矛盾地,從法院外走進法庭。《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的案情如何發展?於私,眼看一位傑出的科技學者被迫走上街頭,竟而官司纏身,對於長年品評時政、月旦人物的筆者而言,難免感同身受的悲涼,希望陳教授早日全身而退。於公,可能拒絕調解?透過司法攻防,證據披露,疑雲揮去的同時,司法論斷是非,也讓社會公評:到底是陳教授信口雌黃?抑或果真存在「禁臠」?隱藏弊端?案子因此「開花」?「結果」?乃至一干涉案人坐上被告席?不過,如此情境和假設,外人無置喙餘地。
 人間自有公理,且司法站在正義、道德的一邊,陳教授當然會尊嚴地回應。
 面對司法,除了祝福,還是祝福。(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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