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成大校園有「江澤民、五星旗高高掛」被拆除事件。作品是建築系一年級學生學期末的裝置藝術作業。
吾人認為,即使意象的牽動再敏感,可能碰觸的政治爭議再強烈,但,無論是「藝術」的呈現,抑或言論自由的範疇,都充分具備展示的理由。
因為,一旦禁錮的強求勢必侵入藝術心靈時,這,猶如所謂的新聞檢查,已然侵犯人權、法治。面對「江澤民、五星旗高高掛」,比較正確的作為應該是:為了避免侵犯新聞自由,「原則上」以不規範為規範,抱持容忍的襟懷,否則,今天可能「懇請」不要報導某人的女兒,明天,或許「要求」不可以拍攝某人的「八卦」。設若強要對新聞自由加諸規範,如同藝術創作,所謂的規範不過是自省、自律──設若可能觸及法律層面的問題,那已遠逸乎新聞自由,或藝術性靈的發抒,已屬另一層次的問題。
討論成大學生作品之前,試再舉出近十多年以來政治舞台上的一些呈現:立法院院會時,有掌摑立法院長的,有將大疊資料甩在行政院長面前的,有高舉辦喪事時的幡帳在行政院長面前舞動的,有扯麥克風、打群架的等等「脫序的」肢體動作舉不勝舉。在指指點點些甚麼之前,何妨盱衡當下的大環境,「言談舉止」底事,到底如何規範?能否規範?有沒有規範?
當面對此次成大「裝置作品」事件,進而比較深入的省思時,縱使作品本身、水準,或許不少在起評點以下,但終究已經出現議題,因此,還是值得面對。像議題的緣起,透過江澤民照片和五星旗以呈現「強暴」的意含,學生當然有呈現的權利,不過,作品本身的表達方式,乃至圖像,感覺上可能流於形式上的粗糙,意識上的膚淺,對於作品的原創性也頗有討論的空間,尤其語彙,或圖騰的使用,是否「庸俗地」強行移植?在在都可以討論,甚至無妨批判。
當作品立即被拆掉,學生可能的遺憾之後,如果換個美學的角度言,歷經冥想、凝聚、構思、重組、具象,乃至於呈現等等步驟之後,創作的心靈已然釋放,作品業已完成,斯時,應該已經有剎那即永恆的通暢。設若能夠不著「相」,即使遭到「勒令拆除」的「強暴」,由於作品已然歷經釋放的程序,呈現的長與短,已經不是創作者的責任。何況,不也有學生為校園內的雕塑作品增添元素,然則,增添、拆除之間,到底誰人比較粗暴?誰強暴誰?
當省思作品本身,作者者意象的表述,像「強暴」具象化的呈現,到底有沒有能夠傳達明晰?抑或被觀眾不當解讀?以及預設和回應之間,竟出現如此之落差。問題出在那一方?
從學生的作品,擴大思考及於當下台灣的藝術氛圍。一些所謂的藝術家,可能是「順著『感覺』」走,提出的,只是表面亮麗,但內含卻猶如三夾板一般的淺層、脆弱,不堪檢驗,不堪討論。因而,當言及為甚麼這麼做?秉持甚麼理念?預設、後設的可能設計?等等議題時,多數難免是不甚了了的回應。即使懇切「請教」作者,不是被硬搪塞以不知所云,就是虛驕的侮慢;難得能夠直指「作品」,解說明晰的。
這,反映的,除了台灣整體環境的文化水準、異樣的容忍能耐,以及某些藝術家個人內含的落差之外,癥結之一是批判力的失落,因此,原本應該是不能不講究「原創性」的藝術「創作」,有不少竟淪落到盲從,或人云亦云,甚至不知所云的田地。當欠缺批判力,怎可能建構自己的想法?當原創性貧乏,可能期待自己走路,走自己的路?
另,學生的作品中,像榕園內,臺南市地標之一的大榕樹下,被帷幕圈圍出房子的建構,考量的是建築基地的區隔,並透過門、窗,以凸顯建築的基本機能。如此樣態,經由根深蒂固的語彙,或偶像式的流露及組合,可能難免予人粗糙、流俗的印象?
學生作品,還有提出多個批判性的「詞」,以及幾個眾生「相」的元素,像:專業盲從、虛擬妄想、表相追求等,是否值得同學「回向」自己,充分思考這些詞句的意含後,再行建構?
另一個該當反省的是「成大建築系」此一命題,多年來,成大建築系是南臺灣審美創作課題的旗手。然而,由於成大建築系所標舉的,到底是偏重建材組合的結構物理,抑或傾向景物意象、符號象徵的形式美學,這,也一直飄蕩在臺灣多個建築系養成教育的不同樣態和堅持之中。
透過此次「裝置藝術」事件,或許可能激盪一些漣漪,且多少可能進而觸動大家思考藝術、建築與美學的意願吧。(2001.06.16.初稿,2017.07.17.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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